关于举办省直机关职工徒步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编辑: 来源:辽宁机关党建

关于举办省直机关职工

徒步走活动的通知

 

()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直属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省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提高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省直机关工委、省体育局定于4月下旬,举办“首届省直机关万名职工万米徒步走”活动。省领导对这次活动高度重视,省委常委、秘书长周忠轩明确指出,这次活动对于促进机关干部职工的健身活动开展很有意义,一定要认真组织好,精心安排,确保活动安全。按照省委领导要求和活动组委会的安排,现就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凡党的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委或工会关系在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的省(中)直单位干部职工,以主管厅局为单位组织报名参加。

二、活动时间、地点及路线

1. 时间: 2009425(星期六)上午9时。

2. 地点:沈阳市奥体中心五里河体育场(启动仪式)。

3. 徒步路线:五里河体育场(起点)—浑河桥—五里河公园—奥林匹克路—富民桥—五里河体育场(终点)。

三、活动形式

1. 集体徒步走10公里(不记成绩)。

2. 举行启动仪式,设在沈阳市奥体中心五里河体育场正门广场,各单位参与活动人员参加。

3. 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4. 每位参加活动人员发给特制的纪念证书,凡参加活动人员在到达终点时加盖纪念戳。

5. 设百米条幅,除印有省直机关徒步走活动及健身宣传口号外,参加活动人员可签名留念。

6. 各单位可在沿途组织各种与活动相关的有益活动。

7. 为体现文明、环保,组织成立志愿者队伍,在活动期间拾捡沿途丢弃的杂物等。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省直机关工委、省体育局主办,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省体育局群体处联合承办,成立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1. 为保证这次徒步走活动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机关干部职工尽量全员参加(一线工作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参加)。

2. 各单位参与活动人员,原则上统一着装。

3. 活动时携带印有本单位名称的旗帜和手举牌(启动仪式)。

4. 各单位要统一组织报名,活动时听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善始善终。

5. 4 月21 上午9时,在金秋宾馆二楼多功能厅召开领队会,各单位领队准时参加。

请各单位于 415日前 ,将本单位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地址:省委北楼1205房间,联系人:龙伟、杨丽萍,联系电话:23128454   23874430

附:《省直机关万名职工万米徒步走活动报名表》

 

 

省直机关工委

20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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