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手续费提取比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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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机关党建
各基层工会:
为了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动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解决基层工会反映的经费不足、负担过重的突出问题,支持基层工会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服务职工会员,经省总工会与省地税局共同研究,决定将我省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手续费提取比例由现行的按代收工会经费收入总额的5%调整为3%。
具体调整办法是:将基层单位负担的代收手续费由原来的3%调整为1%,省直工会负担的代收手续费比例不变,仍为2%。调整工会经费代收手续费比例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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