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11年,辽宁省总工会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全会工作重点,举全会之力,强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效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省建会企业签订集体合同58070份,覆盖企业64026家,占具备建制条件企业数的83%,覆盖职工5875082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7226份,覆盖企业43438家,占具备建制条件企业数的75%,覆盖职工3468101人。
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党政支持。一是在省工会十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抓住当前难得的机遇,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主动依托劳动关系三方,借助社会资源力量,不断加大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力度。二是积极推动省委、省政府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管理目标考核体系之中。三是推动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推进会议,并推动出台了《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四是制定了《关于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构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安全网”实施方案》,把维护职工收入分配权作为主要内容,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实现途径,把各项机制建设作为保障。
源头参与,积极完善法规政策。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完成了《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定》的起草、论证和审议工作。《规定》已于
调研指导,发挥典型引导作用。总结了沈阳市总工会推进餐饮行业以及世界500强在沈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大连市总工会推进机械行业和软件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佳能大连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外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营口市虎庄镇总工会推进服装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辽阳市灯塔市总工会推进水泥及中医药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沈阳市大东区指导劳务派遣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丹东东港市总工会“双连双保”促进工资集体协商等经验与做法,为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和不同性质、不同类型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选树了样板。
建制扩面,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以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重点,不断扩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全省已有18个行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二是以“双合同月”活动为载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依托劳动关系三方,推进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三是各级工会会同人大、政协开展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检查、评估、督查,共计13次,有效推动了集体合同的履行。四是坚持做到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人社部门审查备案,确保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法有效。
- 下一篇:
-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