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工会会员“胃康”关爱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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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机关党建
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工会会员“胃康”关爱行动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现将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开展工会会员“胃康”关爱行动的通知》(辽工办发[2013]14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会员报名参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组织在职工会会员报名,填报《工会会员“胃康”关爱行动免费体检报名表》,并到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盖章确认。
2、由各单位工会负责与沈阳市大众医院胃康办公室联系,确定体检时间,组织本单位职工统一进行免费体检。
沈阳市大众医院胃康办公室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86516965—123、13019316519.
3、对体检中发现胃部重大疾病并实施手术的困难职工,本单位工会负责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并附“沈阳市大众医院体检报告单”复印件),由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统一向省总工会提出困难救助。
联系人:嵇寒松 张萌 电话:23128456
2.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开展工会会员胃康关爱行动的通知(辽工办发[2013]14 号).doc
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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