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直机关工委2012年度部门决算
- 一、省直机关工委基本职能及2012年度部门预算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
规划省直机关党的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分类指导省直机关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省直各级党组织思想、组织、政治、作风、制度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按分工负责处级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和省直机关计算机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指导省直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加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省委反应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负责综合指导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省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指导省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社会稳定工作和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工作。按职责权限,负责省直各部门机关专职党务领导干部的任免、考核、培训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有关规定和权限,审批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处理决定。指导省直各级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政机关廉洁自律。负责省直各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工作。负责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日常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省直机关工委设7个内设机构。即:省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调研室、工会工委、团工委。
二、省直机关工委2012年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240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0.00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94%;其他收入145.80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6%。
本年支出总计222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6.35万元,科学技术(类)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1.70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88.2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5.2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其他收入:指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3.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5.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8.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10.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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