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直机关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相关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6日 编辑: 来源:辽宁机关党建

关于对省直机关省级以上劳动模范

相关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社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解决劳动模范社会保障和生活困难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67号)精神,妥善解决省级以上劳模待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省劳模办有关要求,现就省直机关省级以上劳模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一、调查内容。应纳入管理的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基本情况(附表1);各单位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人数情况(附表2)。

二、调查方法。各直属工会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填报相关内容和需要说明的情况;也可以直接与劳模本人取得联系,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调查要求。 8 17日前 ,将附表1、附表2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材料,一并上报给省直机关工会工委。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23128812  传真电话:23874430 

电子邮箱:lnszghgw@163.com  联系人:杨硕

各直属工会要对此次调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切实把劳模的实际情况调查清楚,及时把有关问题反映出来,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2 88

附表1和附表2(劳模统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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