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织机构代码申办须知
工会组织机构代码申办须知
一、组织机构代码申办流程
1.申请 每一个新成立的组织机构都应到与批准组织机构成立的部门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应当自被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照到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手续。
2.收费 按国家财政和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缴纳证书费及技术服务费。
3.审查 审查提交文件、证书和申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有关登记事项。各组织机构应对所提交的所有证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应负相关法律责任。
4.赋码 审查合格后,按国家标准,上级分配的码段赋予组织机构唯一的终身不变的组织机构代码。
5.发证 申请单位按规定领取代码证书。代码证书有正本、副本、电子副本(IC卡)之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申办条件
工会(申请、年检、延期、变更):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单位公章;
4、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各一份;
5、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6 、IC卡(未申领过的单位除外)。
(注:单位名称变更须变更名称的文件并更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变更须提交任命文件)
(注:名称变更须变更文件并更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变更须提交任命文件,如单位有2个或多个名称须加盖相应的公章,公章须盖在指定的位置。)
复印材料时,请用A4纸,必须复印清楚,如不清楚或缺一份均不予受理,单位提交的复印材料由我单位存档使用,不予退还。填表时需用签字笔,不得涂改。
三、代码证换证须知
代码证书自颁发之日起,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机构类型均未发生变更的,经按规定年审后,持证单位应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届满到原颁证机关办理到期换证手续:
(1)提交的材料同申办条件;
(2)填写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代码办证机构对换证材料进行审校后按规定程序予以换发证书;
(4)相关费用。
四、代码证年审须知
代码证书实行年审制度,组织机构应按代码证书上规定的期限及时办理年审
一、年审范围: 国家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非企业性质单位,均按要求参加年审。
二、年审时间:按当地技术监督部门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年检时间进行。
三、年审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所有正、副本和IC卡;
(二)机关单位提交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其他单位提交批准成立机构颁发的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三)单位公章(公章与相应的证件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代码管理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登录、打印年审校对表交付年审单位,并在原证书上加贴年审标识,标注下次年审时间;证书上的信息项有变更的,按变更、换证处理。
五、代码证注销须知
组织机构依法终止,其负责人应在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颁证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1)提交依法终止证明:机关提交编委的注销文件;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注销证明;企业单位提交工商局的注销证明;社团提交民政部的注销证明;其他机构提交国家认可的批准机关的注销文件;
(2)交回原颁发的代码证书正本、副本及IC卡;
(3)代码管理部门废置该单位的全国统一代码,并为其开具代码注销证明,并公告注销。
六、代码证书遗失毁损须知
代码证书遗失或毁损应及时向原颁证机关申请补办手续:
(1)递交《补办代码证书申请报告》(报告应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告格式及应包含的内容可向省代码中心咨询);
(2)经代码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后,给丢失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组织机构开具补发通知单,到颁证机构指定的报社进行登报挂失,待见报后拿报纸办理补办手续;(3)补发代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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