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省直机关工会建家等级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7日 编辑: 来源:辽宁机关党建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省直机关

工会建家等级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为推动省直机关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科学化水平,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定于11月份起组织开展2012年度建家等级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确认等级

2012年度各直属工会的建家等级由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确认,等级为辽宁省直属机关合格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模范职工之家;辽宁省直属机关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合格单位、辽宁省直属机关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先进单位。各基层工会建家等级确认由各直属工会组织实施,等级为合格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模范职工之家。

二、确认内容

规定目标:服务中心工作、组织建设、维护职工权益、经费管理使用、文体宣教活动等情况;自选目标:创新性活动等情况。

三、确认方法

1.本年度工会建家等级确认工作以自查为主。各直属工会在认真总结、自查本年度建家活动的基础上,填报《2012年度省直机关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等级确认自评表》,要求实事求是、数字准确、内容详实。凡无故不进行工会建家活动等级申报的直属工会,其本年度工会建家等级不予确认。请于 1123前将《2012年度省直机关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等级确认自评表》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1208房间。

2.在等级确认工作中,对存在职能作用发挥不好、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换届选举、工会组织不健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及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等突出问题的单位要降级或暂缓确认等级。

3.未组建工会和超期未换届的工会,应积极向本单位党组织反映,把工会组建或工会换届列入工作日程,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省直机关工会工委报告。

4.本年度建家等级确认工作原则上不升级。未参加2010-2011年度建家考核的工会组织,如条件具备可申报合格之家,但不得越级申报。

5.本年度工会建家等级的确认结果将作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填报2012年度省直机关目标绩效考评中工会分值的重要依据。

各直属工会要把建家等级确认工作作为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的过程,进一步推进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努力把各级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附件1.2012年度省直机关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等级确认自评表(机关单位).xls

附件2.2012年度省直机关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等级确认自评表(企事业单位).xls

                             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2 年11 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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